标题 | 企业自查报告 |
范文 | 【推荐】企业自查报告模板合集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自查报告 篇1xx县供销社是贯彻执行“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其他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xx县供销社总编制11个(含工勤编制1个),经费实行财政差额补贴。目前,在职人员总数xx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单位经费自理工勤人员5人。我社无机关工会及工会账户,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历年累计27201.20元,我社严格按照计提比例及计提范围补提了20xx年、20xx年工会经费,即20xx年工资总额为479183.00元,20xx年工资总额为478160.00元,20xx年、20xx年应提工会经费=(479183+478160)×2%=19xx6.86元。20xx年,我社在季末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全年累计提取xx696.67元,20xx年第一季度提取(17981.5+47064)×3×2%=3902.75元,以上合计65947.48元。因我单位以往无工会组织,现经xx县总工会研究同意成立xx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正在办理工会账户,截止目前无工会相关支出。 我社将严格按照总工办发[20xx]23号、工财发[20xx]69号、川工办发[20xx]4号和汉工发[20xx]2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坚持独立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保证我社机关工会组织工作顺利开展。 企业自查报告 篇2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企业自查报告 篇3一、药店概况 我店成立于200**年**月,位于****,营业面积**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人,其中**药师人,药士**人,药学学历**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个品种,年销售总额**万元,拥有固定资产**万元。药店制定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从无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事法规规范经营,做到了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目前,本店质量岗位健全,职责明确,职能发挥良好。gsp质量管理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员与培训 质量负责人为***职称,处方审核员为***职称,符合gsp规定,企业负责人为***文凭,曾参加市**次培训,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未发现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 为提高职工对实施gsp的认识、提高全员素质,我们开展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多内容、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并建立了员工培新档案,对新上岗的的员工进行了岗前专业技能和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法制、法律观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为我店实施gsp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设施与设备 经过改造建设,目前我店办公营业场所及辅助设施达到了与gsp相适应的要求,做到了宽敞、明亮、整洁,配备了符合规定的消防、防盗设备并建立了定期检查、保养、使用档案。确保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达到了gsp的要求。 (四)进货与验收 为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我店,购进中我店重点加强了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查、购入药品合法性审核和合同管理。首先是选择和审查供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货,其次是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对购进的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首营品种重点审核。按照要求严格签订进货合同,合同质量条款明确,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进的药品均具有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 企业自查报告 篇4根据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的安排,我们上游东部检查分团一行9人,从8月2日至6日在华北局进行设备检查。这次检查是集团公司重组以来的第一次,集团公司领导和市场管理部十分重视,专门提出了具体要求。检查组来到华北局首次进行检查尝试,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加之我们的水平有限,走马观花,总结难免有遗漏和不完善的地方,请华北局的领导和同志们谅解。 一、设备检查的具体做法。 设备检查一方面是针对设备购置、基础工作、现场管理、维护保养及油水管理、维修、报废、设备等设备寿命周期全过程管理的检查,另一方面对全员设备管理进行检查。根据油田企业的`特点,我们采取了“听、查、问、拆”的检查方式,在几天的检查中,我们先后听取了华北局和第三、第四钻井工程公司、井下作业公司以及压裂大队、50645、40545、40543、40541钻井队的设备管理工作汇报;查看了这些单位的管理制度、设备档案、维护保养记录及自查自改情况等,现场查看了四个钻井队、压裂大队等单位的设备管理情况;询问了设备管理者和操作者“四懂三会”、“油水管理”、“十字作业”等管理知识,并现场演示了设备巡回检查过程。局部拆检了柴油机、泥浆泵等10余台设备,还检查了机化公司固控系统的制造。在钻井队的检查中,我们分了5个组,对现场的基础管理、钻井设备进行了抽查,并作了现场讲评,肯定了工作中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要求。 二、华北局在设备管理方面的特点。 通过短短几天的设备检查,我们认为华北局的领导,对设备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加大了装备更新改造的投入,在设备管理方面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各基层队设备管理工作引起了全员的高度重视。耳闻目睹了华北局在设备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深刻感受到了华北局在设备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 1、高度重视设备大检查工作。 华北局在接到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设备管理大检查的通知”文件后,成立了设备检查领导小组,及时转发了集团公司的检查文件,并作了具体安排。二级单位进行了自查自改,管理局成立了七个专业检查组,对全局44个二级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总结了经验,发现了问题,明确了设备管理工作今后的努力方向,为集团公司的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针对集团公司检查组检查基层队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钻井三、四公司、井下作业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迅速提出了问题的整改意见和方案,并落实到位,八月五日就收到了受检单位的反馈意见。检查组总的印象是,华北石油管理局对设备管理大检查高度重视,态度端正,整改雷厉风行。 2、设备管理体制和制度 群众性的设备管理三级网络健全。管理局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主任的设备管理委员会,各二级单位也都成立了厂、处级设备管理委员会,各基层队成立了设备管理小组。定期召开设备管理会议,研究设备管理有关事项,并有原始记录。 专业设备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局恢复了在重组改制过程中已撤消的设备管理职能部门,重新成立了设备管理处。各主要二级单位设有专职的设备管理科室,三级单位设有机动组,基层队有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局坚持半年检查一次,二级单位每季检查一次,三级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小队每周检查一次,岗位天天检查的设备检查制度。 整章建制工作成效显著。设备管理处一成立就从建章立制做起,狠抓基础工作,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汇编了18册、1500万字的《设备操作维护规范与管理制度》,对规范基层的设备管理,指导操作者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维修费用,促进职工素质和设备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全员设备管理打下了基础。做了各油田想做而没有做的事。 3、装备购置和更新改造 重组改制后,管理局决策层充分认识到装备是工程技术服务单位创市场的准入证,是生存发展的基础。几年来,加大了装备更新改造投入,共投资18.2亿元。在充分考虑装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的基础上,以满足工艺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为前提,购置了符合本企业实际的装备,增强了施工作业单位的装备实力和技术档次,提高了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设备新度系数由0.3提高到0.57。 在检查资料的过程中,随机抽查了HQ-20xx压裂车、XJ750修井机、ZJ50DBF、TDS-11SA进口顶驱关键设备的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 报告、技术协议的签订、监造和验收相关资料,总体上讲,各种资料齐全,符合集团公司对重大关键设备的购置要求,但TDS-11SA相关资料还不够完善,希望高度重视重大关键设备的购置工作。 4、设备管理 大部分单位在设备现场管理中,能够狠抓以“十字”作业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注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运行,开展了有效的设备管理活动。 一是开展了设备的年审工作,年审范围从设备主机配置、设备性能及完整性、油水管理、“十字”作业、外围配套、生活设施、人员配置及资料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进行量化考核。这是一种管理创新,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各单位设备现场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二是强化了设备油水管理,不断提高油水管理水平。井下作业公司压裂大队把设备油水管理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油料消耗、降低维修费用联系起来,严格执行润滑油的“五定”制度,实行定期监测,按质换油的方法,各种设备油品按质换油率达到90%以上。设备冷却液经过实践进行优选,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冷却液的使用。 三是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狠抓“三基”工作,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依据设备的保养作业要求,坚持回场检验和三级保养,每次保养时间都按规定执行,有保养人签字,保证了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是井下压裂大队将设备管理指标分解到班组和单车,落实到岗位,人人有责,形成了台台设备有人管,人人参与设备管理的良好局面。 5、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已经建立了局机关到二级单位和部分三级单位的网络系统,开发了设备管理软件,初步实现了信息统计和业务管理的部分功能,特别是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初步实现了数字化。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也提高了信息管理的效率。 三、问题与建议 设备管理制度制定以后如何落实到位,设备现场管理是设备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设备管理要注重细节、注重效果,向设备管理深度延伸。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基层队的设备管理水平还不够平衡,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改进提高。 1、40541钻井队的ZJ40L钻机装机功率偏小,匹配不合理,2台8V190柴油机带钻盘、绞车和1台泥浆泵,正常钻进时长期单泵组打钻,油耗增高,难以满足工艺要求,建议管理局考虑改造问题。 2、50645钻井队使用的复合驱动钻机,它的先进性之一就是具有自动送钻功能,转盘无级变速和扭矩显示功能,而这些功能对提高机械钻速,延长钻头使用寿命,保证井下安全有着直接的作用,而这台钻机已打完一口井,还尚未使用。建议强化职工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加快设备新技术的消化和吸收。使先进装备尽快发挥其功效。 3、分清设备管理职责,管理部门应该明确,操作者在设备管理方面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尽快编制设备的润滑路线图和润滑周期表,下发到基层队。提高操作者的设备管理意识,从“要我管”向“我要管”转变。 企业自查报告 篇5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XXXXXX主营:XXXX注册资金:XXX人。法人代表:XXX,在册职工工资总额XXXX。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X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度-20xx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XX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X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XX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企业自查报告 篇6品销毁等规章制度,所有客户一律签订印刷委托合同,印件原稿、印样、委印证明文件,统一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印刷管理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门正面墙壁上,牢固树立依法印刷观念。 二、健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从消防、环保、印刷开机、后道装订、印刷品识别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按照法律、《条例》、《办法》等有关文件之规定,对不允许印刷的物品不接单、不设计、不印刷;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健康、安全;对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生产厂长作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 四、20xx年度实现工业总产值3760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020 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 112 万元。年末资产总计 10080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1883 万元,年末存货 1053 万元。 五、本公司目前拥有印刷机 3台、覆膜机1 台,全部为非国家淘汰印刷设备,20xx年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机械故障,所有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本公司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数据,没有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的违规处罚。 七、本公司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生产经营及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技术能力,促进了企业的平稳较好发展。 企业自查报告 篇7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字【20xx】4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紧密部署从20xx年8月10日—31日,在我局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保险业务局消防安全检查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我局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关于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字【20xx】44号),成立了以王增红局长为组长,刘春蕾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建了义务消防队,制定了没货应急预案,完善了消防制度,并与上半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个人,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20xx年我局加大检查力度,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我局本着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立即整改。 三、确保了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我局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 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8月15日我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办公室的消防安全工作,8月17日对我局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进行了检查;8月19日对电路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局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我局结合市局46条安全大检查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火灾隐患,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五、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此项活动中,我局按照市局安保部检查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确定检查范围及重点,积极推进各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圆满完成了对自查范围内治理工作。在接下来的检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局安保部的统一部署,对照工作要求,重点检查了自查阶段火 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我局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企业自查报告 篇8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0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0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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