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维修合同 |
范文 | 有关维修合同锦集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维修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维修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拟对学前楼室内进行电路安装及室外部分电路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确保用材及施工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维修改造项目 电路改造及维修 二、 施工方式:甲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委托乙方具体负责组织施工,并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安全,若发生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三、 工程质量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施工,若发现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居民房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符合相关安全、照明规定。并对质量负责(包修、包换。)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要求,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做,并承担返工、修改、重做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达不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四、工价:共计人民币¥元(柒仟柒佰元整)。 五、建筑工期:工程必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工,工程结束由乙方彻底清理校内建筑物,确保校园干净卫生。 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七、其他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 日 维修合同 篇2甲方:山西太行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赵永孟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管道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润泽园院内排水管道维修; 二、 工程地点:公司润泽园院内; 三、 承包范围:排水管道更换、碰头、刷漆及垃圾清理; 四、 承包方式及单价:包工包料。以上工程内容共18700元; 五、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完工; 六、 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维修,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七、 付款方式:乙方完工后,按照决算金额一次付清。决算依据山西省20xx年相关定额进行编制; 八、 安全问题:乙方在维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九、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付款后失效。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 乙方: 20xx年8月8日 维修合同 篇3甲方:张家口市尚义县财政局 乙方:上海大众汽车张家口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车辆。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二、车辆送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 20xx年 1月 1日起至 20xx 年 12月 31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尚义县财政局 乙方:上海大众汽车张家口 维修合同 篇4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 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维修合同 篇5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旧泵房、水池降标高,旧配电室门房拆除,新做泵房配电室,主楼地下室新做泵房、室外做地沟,后院做门房,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以上所有工程的土建、电气、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结算方式 根据图纸和工程量签证单计算工程量,依据20xx年相关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单位经审核的规费证进行结算,人工单价的调整执行晋建标字(20xx)89号文件、 六、付款方式 竣工后付到95%,质保期(质保期为五年)满后全部付清、 七、工程保修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工程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5%,工程保质期满五年后,甲方将质保金返还乙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工程质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6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6甲方:XX花园XXX楼住户。住户代表:XX。 乙方:XXX维修队。法人:XX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花园XXX楼顶防水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做XX花园XXX楼顶防水工程。工程面积为XXX平米,包括向西延伸的部分。 二、双方商定该程造价为 XXX 元;工期为XX天。 三、楼顶太阳能设备的搬迁与复位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着工程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保证工程质量并按期竣工。 五、该工程自竣工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X年。 六、竣工后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渗漏等现象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因渗漏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住房的的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七、施工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出现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7甲方:xxx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尚家河村村委会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今年6月以来阴雨连绵,尚家河村通村道路多处处塌方中断,渡口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村内也没有能停车掉头的停车场地,为确保今年10月尚家河村外迁移民顺利搬迁,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量及内容 1、乙方负责维修村内5处垮方、坍塌道路。 2、乙方负责在本村内修建3处能停车掉头的场地。 3、乙方负责将本村渡口维修到位,确保人车安全过渡。 二、工程质量及要求 1、乙方负责维修本村内道路路,清除路边塌方,完善侧沟,填平路面。 2、乙方负责修建面积40平方停车场3处并简单硬化。 三、工程造价 乙方在施工中的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包干,共计人民币七万元整(¥70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结束,经甲、乙双方组织验收,工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肆万元整(¥70000.00元)。 五、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要注意安全,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工程工期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xx天. 七、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维修合同 篇8维护保养内容:根据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标准进行。 1:甲方通知乙方每年对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进行一次保养,半年更换一次液压油。 2:在甲方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排除设备故障。 3、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零部件,乙方应在24—72小时内提供备件,并及时进行更换,事后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支付费用。 4、甲方提供保养过程中所需要的润滑脂和润滑油。 5、在合同期内,乙方配合甲方联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完成年检,所需费用有甲方支付。 6、在维保过程中由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检修平台或辅助设施。 7、以后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按每台设备一次收费20xx元。 8、 本次维修保养项目: 9、共计 台设备,合计包干费用 元整, 万元整。(含维修所需材料费,配件费,工时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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