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伙经营协议书 |
范文 | 关于合伙经营协议书模板汇总六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砂石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砂石场的名称及地址:砂石场的名称为:“石场”。砂场的地址: 二、合作经营范围: 。 三、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出资总额由双方视情况决定; 2、出资比例为甲、乙双方各占%; 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各出资壹佰万元作先期开发开支,不足部份双方再按比例分摊,机械设备和新装载车为砂场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合作经营期间双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担风险,共同承担债务。 五、合作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1、合作期间的生产经营由双方共同协商管理; 2、合作期间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委派出纳,乙方负责委派会计,出纳会计应各负其责,财务执行一支笔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视账面余额情况协商分红。 六、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资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转让出资股份。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比例分担。 七、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凡属对外赊账的业务原则上实行谁认可,谁负责。 八、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商终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 3、协议终止后,经清算按比例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经营理念差恂,难以继续合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散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合伙经营的“金磊混凝土搅拌站”,双方同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金磊混凝土搅拌站”由乙方经营,产权、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双方已结算完毕,互不相欠。 第四条:合伙经营时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整体转由乙方承继,散伙后与甲方无关,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处理。 第五条:因合伙时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为避免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担风险,乙方自愿对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第六条: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间的合同导致甲方承担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及现有的厂房、设备作为对该风险的担保。 第七条:关于土地,在土地租赁期间,镇、村如果在收税费,必须按所使用面积承担。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自行拆走,不做赔偿。 第八条:分家时分给甲方应还帐务未还的,后又到乙方来讨帐的,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附分家清单表4张。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五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交历山东村村委备案一份,公证一份。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 退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条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 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1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 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 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 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2证件名称:,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 2 -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 。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以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 委托 (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 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 - 3 - 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 4 -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的出资。方式) 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该条;否则,删除该条) - 5 -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地址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名称为: ,由甲负责进行工商登记。 经营地址: 。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如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 ,占投资总额的 %;丙以现金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资比例 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按出资比例 依据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作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 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一、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负盈亏,共同投资,合伙经营货车运输。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货车运输,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购 __________汽车壹辆(已使用个月);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计价人民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__),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经营范围为。 三、合伙出资额和份额 甲方、乙方各出资二分之一,即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共同经营所购货车的运输。 四、合伙利润的分配 1 、合伙利润按双方所占合伙份额分配,合伙利润为除去货车运营成本(成本包括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修理费、拖车费等)的全部收入。 2 、合伙利润按 结算,每 分配一次。 乙方驾驶车辆,双方共同为乙方支付工资为 元/月。每( )结算一次。 五、合伙费用和开支 1 、以甲、乙双方的合伙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份额分红。 2 、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 、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应马上与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双方按合伙份额承担。 4 、所有车辆运营成本双方均等共同承担。 六、散伙和协议终止 1、中途若车辆转让、变卖则视为散伙,本协议自动终止。 2、车辆转让、变卖所得双方均等分配。 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七 本协议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八 本协议无其他未尽事宜。 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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