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服装买卖合同 | |
范文 | 服装买卖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装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服装买卖合同1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服装买卖合同样本”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服装买卖合同2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 产品详情 1、服装分类及价格清单 2、具体服装样衣、布料样品,以经由甲方确认后的样品为准,样品需一直陈列于甲方仓库,以便收货是验货确认。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应配合乙方按时对帐、按双方约定付款。 2、 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对乙方交付的服装进行验收。交付时如发现少发、丢失、污损、色差、质量、款式等问题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合格数量验收,并拒收不合格服装及要求乙方退回处理,产生的后续运输费用及其它可明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负责验收后的服装保管、发放工作。 三、 乙方义务: 1、 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进行批量生产,不得擅自更改颜色、面料及款式,应保证产品质量,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如遇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乙方应依约准时交付服装,并派车运送到甲方指定仓库。 3、 乙方应提供服装样衣及布料样品供甲方备查,如甲方服装样式改变,乙方须及时补充样衣及布料。 4、 如因市场行情波动且被证实的,乙方应在服装调价前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洽价格适宜,并以书面确认为准。 四、 结算: 1、 月结:双方应于每月21日前对上一个月的订货进行对帐,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开具相应发票予甲方,甲方于次月25日前付清货款,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对帐或让甲方按时收到发票的,甲方付款日期顺延。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票资料(包括开票名称及开票金额),开票金额以当月服装发放数量及金额为准,其中安装工作服费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展厅制服费用开普通发票。 3、 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发票付款到如下账户: 收款户名: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账号: 五、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服装买卖合同3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础上,就服装商品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明细 服装名称________商标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材质________颜色________生产厂家________数量________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建议对水洗、尺寸变化率、断裂强力、撕破强力、滑移、色牢度、耐光、耐洗、耐汗渍、耐摩擦、耐水等与服装质量密切相关的参数制定详细的要求,或者约定按照双方封存货物样本的质量标准执行,以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条交货方式、时间及包装: 1.采用以下第___________种交货方式: (1)甲方自提,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事宜,货交承运人,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货物采用________________包装方式。 第四条货物验收及质量瑕疵担保: 1.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时,甲方应对货物的外观质量和包装进行检验;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为______天,从货物到达甲方之日起计算,异议期满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验机构名称)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货物承担为期______年______月的质量瑕疵保证责任。在保证期内,如货物非因甲方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乙方备齐货物后,定金抵作价款,甲方付清余款_____________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甲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元;乙方备齐货物后,甲方付清余款,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如有余款退还甲方。 3.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有货款,乙方收到货款后立即发货。(适合现货交易) 4.甲方分_____________次同乙方结算,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总货款_________%;货物到达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______%;货物到达甲方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剩余货款。货物所有权自甲方付清所有货款时转移,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拒收货物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服装买卖合同4总合同号:_________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_________%—_________%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_________%—_________%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服装买卖合同5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_________上交____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交易系统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优等品质量指标、卖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一级品或合格品质量指标的____________替代交货、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执行、 3、商品代码:_________、 4、数量(单位:批,1批5吨):_________、 5、买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6、卖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7、交货价: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本仓单品种的市场结算价、买卖双方按照交货价结算、 8、包装方式:按________________执行、包装袋必须干净、不破漏、每袋净含量为________、 9、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仓库、 如交货地点不在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点与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之间的运输补贴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运输补贴价标准执行、 10、交货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买卖双方均提请在交货仓库提前交货,经市场批准可提前进行交货、 1、验货期限: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 2、相关费用:交货日(含)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货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3、货款收付方式:买卖双方货款由市场代收、代付,买方货款分期支付标准及进度按《_________上交____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4、卖方交货及担保:卖方须在交货日倒数 第二个营业日开市前,向市场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仓单、在提交仓单之前,卖方须为其交货向买方提供担保,担保金由市场代收,支付的标准及进度如下: (1)首期担保金标准为_________元∕吨,于成交时一次性支付; (2)交货日当月 第一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3)交货日当月 第十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4)若发生市场结算价高于卖方的订货价,卖方须及时补足上述最低金额之外的价差; (5)如市场调整买方货款的支付标准及进度,卖方担保金的支付标准及进度须作相应调整; (6)交易商的资金余额不足时,其结算结果即视为市场向交易商发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应在下一个营业日开市前补足; (7)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卖方将本合同转让时,双方委托市场代收的担保金在扣减卖方应交的各项费用后退还给卖方; (8)卖方可用仓单向市场办理委托交付,赎回相应货物数量的担保金、 5、检验标准和方法: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或数据电文通知市场,并委托市场指定的商(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检验合格,相关费用(含检验费、检验期间的仓储费等)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6、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属违约行为: (1)买方未按市场规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货款;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担保金; (3)卖方未按规定时间交付足额仓单及相关凭证; (4)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出现上述第 (1)﹑ (2)﹑ (3)种情况,即视为违约方中止该合同,并即时委托市场对该合同向 第三方进行转让、违约方的货款或担保金弥补合同转让的损失后,余额返还、不足弥补的,守约方将依法向其追索、 如合同转让在电子交易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之前无法完成,即视为违约方委托市场在交货日(含)起十个营业日内协助购销相应货物实现交收,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期间,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索赔标准为:违约数量乘以每个营业日_________元∕吨,双方均认可由市场代为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并直接支付给守约方、超过十个营业日仍无法实现交收,则在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后按守约方的成交价格结算退款或退货,合同终止、 出现上述第 (4)种情况,该部分货物的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市场将该部分货物的'20%货款作为赔偿金划归买方,货物归买方所有、仍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享有追索权、 7、双方约定,一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39;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市场中的 第三方交易商,转让合同时不须另征求对方同意、 8、在交货日之前,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通知市场后,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时,买卖双方按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结算补偿费、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双方认可的市场价―买方订货价)247; 1、17215;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双方认可的市场价)247; 1、17215;数量(吨) 9、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市场收市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及《_________网上交____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交货合同,协调办理交货事宜,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买卖双方按交货价结算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公式为: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交货价―买方订货价)247; 1、17215;数量(吨)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交货价)247; 1、17215;数量(吨) 20、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市场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引起诉讼,双方约定由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其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于买卖双方通过市场的交易系统报价成交时视为签订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服装买卖合同6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棉花品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品种产地等级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棉花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标准: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鉴(公)证意见:出卖人(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受人(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服装买卖合同7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服装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经双方商妥服装购销含税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其产品名称的规格、数量、单价、总值如下: 货品名称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合计含税总货款为:(大写:)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货款的30%,即 元作为服装购销定金,剩余货款甲方须在货品验收合格后7日内划入乙方对公帐户上,确认货款到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发票。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第60天,乙方须保质保量且按时交付货品;甲方应在收到货物10天内验货完毕。 ②地点:乙方负责把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条件 1、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服装购销所需资料的,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生产期限顺延。 3、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交货日期,造成乙方工期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逾期交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5、逾期收货:如因甲方原因暂缓收货,乙方将收取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仓储费用。若甲方暂缓取货超过10天的,应在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且须经乙方同意。否则,逾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甲方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服装购销授权所需的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其他合法证明等的相关法律文件。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服装购销所需要的材料及信息等。包括图纸、技术要求、数量、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版和标准进行货品验收。若服装品质达不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赔偿损失。 5、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任何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生产商。 6、及时验货,应在收到货物10天内验货完毕。 7、按时支付服装购销费用。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甲方确定的样式、数量、质量等标准提供货品。 2、乙方不得将服装购销活动再次转包、分包其它生产商或以其他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且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3、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付货品。 4、对生产的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若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货品数量少交的,甲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乙方应赔付甲方不能交货的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导致货品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因甲方原因导致货品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货品验收合格及交付货品后15日内,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所交付的服装购销货品进行验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中途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仍需按合同总价款20%的款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火灾等; ②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罢工、行业纠纷等。 2、因甲方或乙方的设备、材料及货品质量引起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3、货品服装购销过程中,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设备故障,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予以解决,但由此形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亦然。 4、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生产的,则此类延误将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于7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以后检查和确认的.依据,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因此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双方应通过协商,尽快解决;但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时,则合同执行期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尽快通知对方,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7、因政府行为影响或阻碍服装购销货品生产,甲乙双方可协议工期顺延。 8、在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合同执行超过7个自然日的情况下,双方应达成继续执行合同的协议或双方另行协商延长本合同履行或另订合同。 九、保密 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和商业信息(统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的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租、出售、转让、许可使用或共享,违反本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争议解决 1、双方因为合同解释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若7个自然日内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的其他义务。 十一、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2、甲乙双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申请协商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申请应明确该终止是出于己方的便利,并明确终止的程度以及希望终止的日期。协商未果前双方均不得停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还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签署权限的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十四、附议 未尽事宜,应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合同的所有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服装买卖合同8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 肉菜粮放心工程,加快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产业化进程,大力推广无公害蔬菜经营,实现无公害蔬菜的定点销售,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无公害蔬菜买卖合同。 第一条 乙方供应的蔬菜名称、品种、总数量、及分批交(提)货的数量、时间: 蔬菜 名称 品种 产地 商标 计量 单位 总数量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____月____日 数量____月____日 数量____月____日 数量____月____日 数量 (如此表空格不够,可另附纸) 1、乙方供应的蔬菜应符合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标准或____省地方标准; 2、价格按交(提)货日同品种蔬菜市场价格上浮______%执行。 第二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 . 第三条 检验方式及标准:按照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委托甲方所在市场开办单位或法定检测机构现场取样,依照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四条 结算方式(在下列方式后的括号内打√) 1、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每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 ____日内结算并支付菜款( ) 2、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在最后一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____日内进行各批累计结算并支付菜款(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市场内设立的无公害蔬菜销售区销售,并设立和标明无公害蔬菜产品标志(产品注明产地或生产菜农姓名),以方便消费者识别和购买; 2、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必须按 第三条的约定及时委托检验。验收合格后,不得任意压低价格或拒收; 3、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本合同 第四条的约定进行结算并支付菜款; 4、对乙方交售的'不合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出具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农业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出售合格的蔬菜; 2、生产过程中要接受市(县)农牧渔业行政管理机关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指导部门或蔬菜专业指导所的技术指导,推广优良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得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出售的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质量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符合国家标准或____省地方标准; 3、按照约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将无公害蔬菜供应给甲方; 4、乙方应对生产的无公害蔬菜的质量负全责,对经市场抽检不合格的蔬菜,要自行退出市场,予以销毁,不得再流入其它市场销售。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收购或故意压低价格、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 第四条的约定结算或不按约定支付菜款的,乙方有权拒卖,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_____%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售或部分交售的,应向甲方偿付欠交蔬菜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在未完成合同数量前,擅自出售的,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以违约论,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送交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摊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买卖合同9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 _________。(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地点、产地、性质、用途等) 二、价款: 单价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元。 三、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订约后_________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 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3.交货方式:_________。 四、验收: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人于受领第一条的标的后,应及时验收。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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