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
范文 | 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1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 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_________%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租用):_________;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车库车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1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3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5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6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7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8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9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0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1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2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3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4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5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6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7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8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______平方米0.70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0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1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3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4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5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 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5物业产权所有人: 国 籍: 身 份 证: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物业服务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对“长融?人和春天” ______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富民路;南至坭兴街;西至扬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条 甲方所购“长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销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商品房位于: 区第_______栋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_________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产权范围内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以甲方拥有的产权物业的建筑面积为基础,并按如下收费标准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 高层(8层及以上) 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层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业物业: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和按国家规定应提取的福利费等其他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含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小型维护(如:楼道、公共区域照明灯泡、开关修理更换、二次供水、电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维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维护)、日常维护费用;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其他物业服务费用开支。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缴纳起始日按以下约定:a、甲方在开发商(广西长融置业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接房之日起全额计收;b、甲方未在开发商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从公告中规定的`接房最后期限的次日起全额计收。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全额交纳。因甲方本身原因导致物业未能按时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业服务费应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使用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将其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书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在物业使用人违约的情况下,乙方追索物业服务费的第一对象仍为甲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交纳。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首次应一次性预缴六个月物业服务费,以后自首次交费期满之日起按季度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季度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前5天缴纳下期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交的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费用以及乙方对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负责保护和保管的费用。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协商或仲裁。同时,在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物业服务费收取方式时,乙方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位租赁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 车辆停放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等。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的标准: 本期物业管理范围内不允许在未经规划批准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室)停放非机动车及摩托车。 (二)、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标准: (三)、小区规划停车位产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并委托乙方进行管理。 (四)、商业配套停车场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其停车收费另行规定。 4、对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行驶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与提供有偿使用停泊场地的义务,但不承担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车辆(含随车物品保管)保险、责任。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馆属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委托乙方对会馆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乙方在委托范围内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当时挂牌收费标准; 2、开发商承诺优惠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接物业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公共绿化、配电、安防系统、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康乐设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统等;若甲方对查验结果无书面提出异议,甲方认可乙方的查验结果,应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开发商应及时解决处理。 第六章 物业的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三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的,应与乙方就装饰装修施工时限、废弃建筑物清运费用、装修管理服务费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约定。但甲方与乙方就装修施工的有关约定,并不免除甲方因其过失行为或蓄意行为对另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因在装饰装修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甲方袋装密封,按规定时间运至本物业指定清运点),应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甲方应配合执行乙方制定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按乙方通知予以纠正,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警告、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上诉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便保障多数业主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通道、场地的,应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大多数业主未向乙方提交书面异议的,公示期间结束后,乙方可按公示方案开挖,并在约定期限内予以恢复。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钦州市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在尚未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电梯、变压器、门禁监控系统、二次供水)等年检费由业主缴纳,中、大型维修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关利益的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公司在进行维修前告知相关利益业主维修费用并收取维修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十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乙方乃至第三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除应如实补缴所欠服务费,从欠款之日起,还将按欠款总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情节恶劣者,乙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进行催交,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有权就超额部分拒绝交纳。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义务情况下(事先告知方式为公告),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临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对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无故拒交物业服务费,造成中断正常物业服务的;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开发商公告接房期限结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与其授权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违反本合同;甲方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如甲方不在所购买的物业居住生活时,以 作为接收乙方所发各项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相关通知等一经邮寄该地址即视为送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相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六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条 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八条 安全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风险告知:明确各委托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表述清楚,越详细越好。如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项目内容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环境卫生包括哪些部分,楼梯、楼道、场地、庭院哪些委托,哪些不委托。 第九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条 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二条 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__] 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 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 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 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大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 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业主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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