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伙协议书 |
范文 | 关于合伙协议书模板合集九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协议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协议书 篇1转让方: 受让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xxxxxxx%的股份(人民币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盖章):xxxxxxx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 受让方(盖章):xxxxxxx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 合伙协议书 篇2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丁方:身份证号:戊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 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3甲方:X X×(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X X X(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摩托车修理行,特订立本契约。 1.车行正式名称为“宏达摩托车修理行” (以下简称“车行”)。经营门面设在×X市X X路X X号 。 2.车行经营范围为:摩托车修理,摩托车零配件零售。经营方式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占。 3.合伙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车行总投资为XXX元。甲方投资×X元,占总投资额55%;乙方以XX市X X路XX号私房门面作为投资。作价XX元,占总投资额45%。投资缴付日期为XXXX.XXX年X月X日。 4.合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伙双方的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合伙经营所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6.利润分红与风险承担:(略)。 7.甲乙双方的分工:(略)。 8.会计、出纳的任用及财务管理方式:(略) 9.违约责任:(略) 10.契约纠纷的处理办法:(略) 11.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XXXX(印) 乙方签章:XXXX(印) XX X X年X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4甲方: (投资与监管方) 乙方: (经营管理方)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美食廊会所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1004平米 第二条 项目所有权 会所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项目经营范围 (自用会所、对外承接经营、文化交流及项目运作) 第四条 合作宗旨及合作方式 4.1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共同经营会所业务,甲方提供会所经营的流动资金与场地,乙方负责会所的日常运营; 4.2甲乙双方合伙对会所净利润进行分配,甲方占60%,乙方占40%; 4. 3甲方在会所设财务主管及监事各一名,财务主管主要职责为确保流动资金合理利用,对财务与会计过程管理进行监管。 第五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六条 出资额及方式 6.1 甲方出资:甲方以货币和场地形式出资,场地出资额伍拾万元整,货币出资额柒拾万元整,作为年度流动资金; 6.2 乙方以劳务形式出资; 6.3 汇款账号:由乙方指定账号: 注:甲方如不一次性全款到位,则以乙方实际到账金额(银行记录)为 凭证。(双方可协商此事)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 1甲方责任 (1)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所需流动运营资金; (2)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可能提供的其他帮助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3)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符合经营需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7.2 乙方责任 (1)确定会所的经营策划及市场定位,根据市场调研、会所定位、经营需要,并从高端管理和服务角度出发,对会所的局部功能设置和布局规划及建筑装璜风格、整体文化主题等向甲方提出调整意见; (2)为会所在添置各种设备、设施、系统、配件、家具、用具、装饰和陈设用品时提供造型、安装、装饰设计和布置方面的指导和建议。并应甲方要求提供购买途径; (3)会所管理计划 乙方应在介入会所 个月内提出会所管理计划,该计划应是在会所现有情况下的管理调整所需要进行的一切活动。管理计划应包括: —会所人事政策,包括组织架构、编制、工资及福利政策; —市场的定位及价格政策,会所广告、宣传及促销计划; —会所年度经营预算; —会所年度工作计划 (4)招聘员工 (5)乙方要在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之内负责办理会所经营的合法手续,并在协议规定范围内正常合法经营,不得违约及违法经营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事项 8.1 管理权 (1)有关经营期的如下重大问题,乙方在实施前需经甲方批准: —会所经营预算; —会所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 —会所人事架构和年度工资总额; —会所功能布局的调整; —会所经营区域和经营项目的调整; (2)经甲方批准的以上事项和会所日常经营的其他事项,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为此,乙方应对会所包括人事、物资、经营和管理等项事宜具 有充分的指挥权和决策权。 (3)对于经营管理的不同看法,甲方应与乙方沟通讨论解决,乙方应充分了解甲方的意见和立场,意见合理时,乙方及时有效地作出调整;在不严重影响会所正常经营管理,当双方意见未达成统一之前,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对分歧事项暂缓实施,并向双方最高领导反映求得解决;在此之前,除非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紧急情况,甲方一般不采取直接指挥会所员工的方法,影响或干预乙方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以维护乙方管理权威。 (4)乙方对会所服务人员有任免权。 (5)乙方无权擅自处理甲方任何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会所名义向第三者进行经济或责任担保。 (6)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一次会所的经营管理情况。 8.2 经营费 乙方承诺,在保证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和培养合适的人员满足会所岗位要求,以节约会所人力成本。 8.3 安全责任 乙方全权负责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例如防火、消防、食品安全等,并对可能发生的以上为题负全部责任。 8.4 禁止行为 乙方不得在会所内进行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行为。 第九条 净利润计算方法 9.1 净利润计算方法:除去经营成本、房租分摊,日常开支(购买家具、用具)、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利润分配的重点,甲方占60%,乙方占40%。 9.2 工资、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第十条、债务、违约责任: 双方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合伙协议书 篇5合伙人1: 合伙人2: 合伙人3: 第一条协议目的 根据《个人合伙协议》的规定,合伙人经过协商,对分配年 月日至年月日个人合伙利润达成一致意见,特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3: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第三条个人合伙的基本情况 本合伙是由合伙人、和共同出资,以____为目的而结成的。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合伙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个体工商字号为,经营场所为,由作为合伙负责人按照授权处理日常合伙事务。 第四条个人合伙盈利情况 第五条个人合伙分配的基本原则 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按照各合伙人在合伙中所占份额为标准进行利润的分配,各合伙人应分配利润数额如下: 合伙人姓名 所占份额 应分配利润数额 第六条争议解决 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6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合伙经营xxx食品有限公司(暂定)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约定 第一条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第二条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xxx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下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字号为“xxx”。 第四条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无合伙人提出终止合伙的,则继续经营,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二、合伙人出资 第五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以现金出资和技术入股方式,出资方式: 1、甲方:(1)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2)以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现金投资占总股份的%,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以上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人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人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第六条利润分配按照各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特别注明:第一个火锅店利润分配时,以技术入股的(即甲方),先分配净利润的%后,剩余利润按各合伙人占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条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火锅店在扣除日常开销、税费、职工工资及相应应付款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原则上按月分红。 第八条火锅店开业的前3个月不进行利润分红,第4个月开始进行利润分红,流动资金应保证在万元以上,月底结算时,流动资金不足万元时,原则上不进行分红,该月的净利润应逐月累计,至净利润超过万元时,在当月将超出的部分进行全额分红。 第九条每月五日为分红基准日,基准日后三日内,总经理应将合伙人上月应得分红汇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账户。当月如遇清算,则当月利润随清算时一并分配。 第十条火锅店如发生亏损和其他原因对外形成债务的,首先由火锅店自有资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对外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由各合伙人按照股份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合伙事务执行 第十二条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人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在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执行有损其他合伙人利益的,由执行人承担)。 第十三条合伙人一致推选乙方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四条执行人的职责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人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人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人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人出资的方案; 8、每月并不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人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人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人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占股51%的合伙人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合伙事项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人事均由总经理或合伙事务执行人进行统一分配管理。 第十六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人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人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技术股 1、甲方拥有的技术入股,对相应的技术部分承担责任; 2、技术股占股只参与利润分配并拥有投票权,追加投资时,技术股占比部分不需出资,资产分配时不参与资产分配,为保护技术股持有人利益,技术股应分配利润不得用于再投资; 3、技术股不能退股,该技术股的'技术应至少由2人以上掌握(人员由甲方指定),并且必须将该技术(包括配方及操作流程)以书面的形式备案保管; 4、技术股的技术所有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提供该技术的,应由掌握技术的另外一人继续提供技术;若掌握技术的2人均不能继续提供技术时,则该技术的书面备案应立即向所有合伙人公开,并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处理方案。 5、甲方不得将该技术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提供,一经查实存在以上情况,甲方必须向合伙人公开该技术、并不再拥有技术股权,甲方所持有的技术股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参与了技术泄漏的合伙人,均不具备分配资格。 第十八条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1、处分合伙人不动产; 2、改变合伙人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以合伙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6、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7、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8、合伙人增加对合伙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9、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在签订该协议起五年内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人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人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人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二十三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人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人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四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人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未到退伙期限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退伙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合伙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合伙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人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六条合伙项目的解散 合伙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人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人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人法》而导致合伙人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5、出现以上违约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违约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第二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三十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以合伙项目名义对外进行担保、融资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三条因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合伙人认为有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可以提请总经理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形成书面的决议,并按决议执行。 五、增资、减资 第三十四条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投入,原则上按原始投资比例进行增减资;不能一致同意的,由投票决定,投票决定产生结果后,合伙人应无条件执行,不执行或无能力执行的,应视为退伙处理。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占股比例进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其忠实及勤勉的管理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合伙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0.5%。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七、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九页(四十三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7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伍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内容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乙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如甲方自身还未与客户签约时,乙方的合作进程则听从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客户与乙方直接签约,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甲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为甲方推荐的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以及最优的价格。 4、乙方同意以约定的结算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三、合作条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成功与之签约,即视为推荐成功。 2、成功推荐项目后,被推荐方向推荐方支付该项目实际营业额的2%做奖励。 3、付款方式:自被推荐方首次收到客户服务费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每月结算一次,每月5日前支付。推荐方则提供对应的正式发票。 四、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任何一方对利润分配的基数、方式有异议的,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五、补充变更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六、协议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七、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8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结算。 合伙协议书 篇9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望谟县金桃家电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经营一家家电,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乙、丙双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三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 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 _____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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