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抵押合同 |
范文 | 【精选】抵押合同模板七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抵押合同 篇1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年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路(街)______号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2抵押人: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__镇,面积为_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3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 (见附图)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2、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4、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5、借款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2、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3、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4、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5、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6、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7、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1、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死亡、征地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2、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 3、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2、展期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 1、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 2、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3、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2、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第十九条:提示条款 3、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约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内容作为办理抵押登记时按照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补充内容,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盖章): 借款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4抵押权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为确保抵押权人(甲方) 与 的借款承诺,乙方 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贷款用途为 。 第二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三条 抵押物清单如下: 1、房地产座落: 2、土地面积: 3、土地使用年限: 4、土地 5、土地(转让、划拨)合同号: 6、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7、房屋建筑面积: 8、共有权份额: 9、房屋所有权证号: 10、 抵押物确认价值合计为: 第四条 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他项证)交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甲方代为保管。乙方以所购地产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或证明文件、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房屋土地及房地产权证收乙方执管。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抵押金额(大写)人民币 整。 第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 接受甲方的检查。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附着物,该附着物约定一并抵押。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息: 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甲方借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七条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用乙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甲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甲、乙方双方若一方违反本合同,需承担另一方因此合同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借款人连续逾期利息未付时,属违约责任,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回收借款,并依据甲方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行使担保权利。 第二十一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一份,广东铭致律师事务存档一份。副本 / 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5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北京xxx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xxx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 当户(出典人): (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房产位置: 联系电话: 典当行(抵押权人):北京xxx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xxxx 企业代码证号:xxx 联系电话: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贷款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应如实填写《房地产抵押典当申请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产抵押典当须知》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证件。乙方应审查核实甲方所填写的相关资料、证件。 二、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北京市 区 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有房产____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贷款。 三、 根据甲方实际申请的贷款金额,经乙方审核确定向甲方贷款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四、 甲方与乙方商定,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与乙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典当综合服务费率每月为贷款金额的 % 。续当时,甲方每月 日前项乙方交纳综合服务费。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甲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自愿放弃抵押的房产,同意乙方对该房产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以此来抵偿典当行的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处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附产权证复印件),房产绝当后合法住所的产权人同意甲方在该房产居住(证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应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通知发出五日内,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处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险: 1.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到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甲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甲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甲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乙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甲方应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综合服务费,又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理该房产。甲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有权直接处分该房产,并以缩短款项偿还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十一、甲方应对该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如该房产为共有财产,则须共有人已签字同意该抵押房产典当贷款。因抵押房产存在权属、共有争议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当金及利息总额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以上行为均为无效,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担双倍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所产生的还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为均视为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四、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担。 十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约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户(甲方)签章: 典当行(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抵押合同 篇6贷款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法》及《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元(注:如大写、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收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取证后,在三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注:提前还款由本合同第五条另行规定)为百分之______,即______%。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个月为一期,共分为______期,每期______元(大写)。具体付息:第一期利息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若逾期还款或付息,每天按未还款额和应付利息的1.5‰计算罚息。 第五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额,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此笔借款用于购买蓬莱祥和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的位于蓬莱市蓬泉路2号的房产(证号:蓬房权证公字第______号和______号)土地(证号:蓬国用(20xx)第030号),绝不挪作他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若到期不能偿还上述借款,自愿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以此抵顶借款。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八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贷款人原因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之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 4、借款人逾期15天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逾期30天未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6、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7、借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8、根据本合同抵押条款的约定,贷款人需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9、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合法房产(证号:______号)土地(证号:______)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条抵押价值采用第______种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第十一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取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四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应将抵押物的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权证正本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存于贷款人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以及抵押物内外的固定装修及设施保证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五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任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保证。 第十六条权利期限:抵押期间为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的期间。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售、出租、转租、重复抵押、抵偿债务等或以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设定其他负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责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或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由双方或评估部门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向贷款人补充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作为担保,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担保所需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八条抵押物的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本金、违约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贷款人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贷款人应退还给借款人。 第十九条抵押注销:在借款人清偿所欠贷款人的全部债务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贷款人应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权利证书或证明退还给借款人。贷款人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三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保证条款 保证人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诺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本合同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保证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如借款人未依本合同按时足额还款,对借款人拖欠贷款人的款项,保证人承诺在收到贷款人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偿还,无须贷款人提出任何证明。 第二十二条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变化,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增加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义务。 第二十三条若保证人不按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从其账户中直接扣除有关款项,并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本条款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合同任何一方,如个人联系方式、住所等资料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其他各方,否则属违约。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或其他违约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其他违约的,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还应就不足部分应于赔偿。 第二十八条费用负担: 1、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2、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3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垫款利息。 3、贷款人因向借款人追索依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款项、费用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保管费用、执行费用、代理费用等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贷款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保证人四方当事人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并手印或盖章),以及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发证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送有关部门存档。 贷款人: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行:帐号: 借款人: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行:帐号: 抵押人: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行:帐号: 保证人: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行:帐号: 年月日订立于市 抵押合同 篇7贷款抵押人: ,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 ,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为抵押权人。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 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 个月, 即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算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 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 20xx年xx月x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 2.制造厂家: 。 3.型号: 。 4.件数: 。 5.单件: 。 6.置放地点: 。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 8.抵押期限: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权消失。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赁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银行及帐号: 银行及帐号: 订立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订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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