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承包荒山合同 |
范文 | 承包荒山合同(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荒山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荒山合同1甲方: 镇 村9队、10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林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屯第 9、第10生产队的挖甲岭、长水湾、马钉木山、雷勾岭及屋地碑等五个山地(四至界限:东起上垌屯分界线;南起牛屎湾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沟;北至北XX。)合计约48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75元,每年共计36000元(面积480亩),________年共计 900000元(大写:玖拾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 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日,包费共计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0。00元)。 第二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一、违约责任: 1、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________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二、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特此协议 甲方9队队长: 组长: 村民代表: 甲方10队队长: 组长: 村民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人:下湾镇旺江村委会 ________年____日____月 承包荒山合同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 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XX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 一、 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 承包范围 北起 南至 东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 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 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 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时交清,同时保护好桥涵等设施如有破坏,由乙方修好。 乙方有权制止在承包范围内采石、起土、埋坟、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不按时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闲地不按期补栽石榴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可以另立合同,继续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3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亩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合同签订_____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______年租金的50%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无条件保证乙方的施工环境,及时协调处理好乙方与周边群众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及纠纷 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乙方在开发林地时,不得造成当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恢复 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______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1、由于林业综合开发周期较长,故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租赁期内,甲方或其土地权属发生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确有必要时可变更合同当事人,租金支付给予新的权利人 3、因国家重大建设需要征用租赁地时,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补偿归甲方,地表物补偿归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应予以退还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的.经济损失以投入成本和余期租赁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为基数 2、甲方有意破坏乙方生产经营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的损失高于违约金时,以乙方实际损失的130%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__________。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荒山合同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同意将林地亩(以林权证 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____________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内付清。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2-3米),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会签章:____________镇政府签章:____________林业站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承包荒山合同5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 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组集体收入1000元,看管山户户主,陈国共收入20xx元,五年合计15000元。 三、付款办法 自20xx年5月15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 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 3)甲方可在所发包荒山上放牧; 4)甲方应给乙方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的`环境。协调好本区治安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四至范围内的荒山经营权; 2)足额及时支付承包金额; 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七、其他事项 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群众,并做到合情、合理; 2)因国家基建等情况,承包期内补偿归乙方,永久性征地补偿,甲、乙双方应和谐共同协商; 3)承包范围内耕地甲方农产,若乙方需用时可与农户协商,不予干涉; 4)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与甲方无关; 5)承包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包、分包,也可以有偿流转。 八、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成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2)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九条,并附民主议定同意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6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屯第9、第10生产队的挖甲岭、长水湾、马钉木山、雷勾岭及屋地碑等五个山地(四至界限:东起上垌屯分界线;南起牛屎湾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沟;北至北角路。)合计约48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25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75元,每年共计36000元(面积480亩),25年共计900000元(大写:玖拾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 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日,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月10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费共计180000元于20 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一、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5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二、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特此协议 甲方9队队长:组长: 村民代表: 甲方10队队长:组长: 村民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下湾镇旺江村委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7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__乡__村村民员会 承包人(乙方):__开发公司 兹有__乡__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__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_,东至_,北起_,南至_。共计_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_棵(其中成材树_棵),李树_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_棵。 三、承包期为_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_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_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__村会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__(盖章) 承包荒山合同8甲方: 乙方: 经清泉村青山队群众会议通过决定,特将本队的荒山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荒山总面积xx亩,包括xx山,该承包金额按荒山每亩xx元计,合计大写xx元。备注:经村民双方协商,xx年付款一次,承包期为xx年。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优先承包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本着不污染环境开办养殖业及种植果树等,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三、荒山承包期间,若国家开发修路等,需征收其土地,土地归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承包款自征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经营方式等管理自主权一切归乙方,但不得毁坏山上现有祖坟,但甲方自承包期内不得买卖坟地。 五、在合同期内,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本合同外的补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长时间停电停水,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方式,如有违约,责任自负。 八、付款方式与时间为xx年付一次。付款时间为村民签名当日之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废。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xxxx月xxxx日 承包荒山合同9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10甲方(出租方):申家原行政村 乙方(承包方):郑建平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为50年。共230亩。 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xx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计人民币:¥20xx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全归乙方。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 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 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两千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 ¥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证: 20xx年1月1 日 承包荒山合同1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积:共 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 元。从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 ______月______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12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 即之日起,甲乙双方签字后,转让荒山全款 元一次性付清。 三、至及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四、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永久所有权; 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由乙方负责调解; 五、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成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合同13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荒山概况(面积、位置等): 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的荒山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 二、承包荒山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元,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三、承包荒山用途: 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四、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除乙方所种植的菩提树以及林下经济所有树种,并对已有林木有权进行依法处置,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山坡林地交付乙方,并确保现有道路畅通。 3、甲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好林权证,如超过时间因林权证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按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补偿给乙方。 4、负责协调承包山坡林地与村集体组织、村民之间等外部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国家的林业补贴资金。 6、保证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且未设定任何担保。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权,有对山坡林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乙方所栽树种及产品。 2、承包期间乙方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3、承包期内有权将承包经营权以入股、出资、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产的房屋及服务设施等。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荒芜,如荒芜两年以上时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6、乙方施工用机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种、管理、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用甲方劳动力。 7、保护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进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8、乙方所种菩提树及果实开发等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项目利益。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事项 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合同1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时限___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___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出现故意刁难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___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承包荒山合同15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为发展地方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大通本地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和上级开发荒山精神,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荒山承包经营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大通回土自治县 镇 村 荒山,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 边界,南至 边界,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共三十年,即期限为:**年十月一日起至**年九月三十日止。 三、承包款交纳办法: 1、荒山按 元( 元整)/年进行承包,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分两次付清承包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在20xx年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荒山范围大通回土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2)荒山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荒山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荒山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荒山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荒山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荒山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林和经济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六、承包的荒山,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八、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 九、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罚。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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