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劳务派遣合同 |
范文 | 劳务派遣合同【热门】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派遣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务派遣合同1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研修人员)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日本 二、派遣地区: 三、接收企业名称: 第二条研修内容(从事工作工种) 第三条派遣时间合同期为年,自乙方离开大连之日起 第四条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万日元,其中万日元由日方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日方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日方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日方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日方或甲方负担。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日方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日方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日方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第五条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日方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日本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日方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出国前(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的合同。(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产权证。(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2、出国后(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2)遵守日本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3)服从日方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日方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日方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日方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向甲方和日方企业赔偿经济损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10%(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违约与索赔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规定,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一、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二、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三、不服从日方企业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日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四、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一、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二、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仲裁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XX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 乙: 日期: 劳务派遣合同2第一,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出现劳动纠纷,你可以直接找公司解决。如果是和劳务机构签订合同,则出现劳动纠纷,你只能找劳务机构解决。 第二,有些劳务公司是皮包公司,如果出现纠纷,将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第三,劳务机构的出现,就是为了避免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增加,解决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问题。 第四,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由于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不健全,导致有些问题无法解决,比如一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 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有利有弊。 劳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有以下有利: 1.劳务公司一般比较好找,出现纠纷时能够立即处理; 2.劳务公司在国内注册,受国内法律法规制约,免除劳工面对的法律风险; 3.劳工的报酬由劳务公司支付,没有后顾之忧。 其弊有 1.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有偿中介,所以雇主的工资一部分需要给劳务公司; 2.由于劳务公司介入,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容易产生纠纷 3.劳工与雇主之间的沟通不够直接,互动不够。等等 劳务派遣合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务派遣内容 1、经用人单位—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KI”】批准,今甲方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并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2、乙方为派遣员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___年2月日起至20年2月日止。甲方负责从乙方学校到OKI的免费往返接送。 三、劳动报酬 1、双方协议规定:乙方每小时的劳动报酬为9元人民币,计算工时按照OKI实际考勤计算。 2、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转账到乙方的建设银行卡号。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单位为乙方提供免费体检一次。 2、从培训时间开始计算乙方的工时。 3、OKI提供周一到周六的免费中餐和晚餐;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周一到周六的早餐费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费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为年假时间,甲方向需要会老家过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补助。不回家过年的,在OKI食堂不供应饭食的时间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别供应。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单位过程中,因乙方的严重触犯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导致被用工单位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爱护用工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离职手续 1、在20___年2月日由甲方统一安排办理,需要乙方协助。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乙方签名、甲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用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工作时间。 二、用工单位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根据用工单位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七条规章制度 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服从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有关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工单位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第九条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5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6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许可资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据甲方的人力资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外派员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派遣工作 甲方负责将所需外派员工的数量、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务。 甲方负责对所招用外派员工的挑选和最终确认。外派员工的数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具体法定或者约定事项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外派员工签约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为准。 第二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规定乙方外派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员工管理 外派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管理文件应向外派员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外派员工的技能,在与外派员工协商一致后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四条 用工关系 外派员工为甲方工作期间,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每次外派员工的期间不得少于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员工的时间至少为2年。 外派员工到甲方报到时,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一般不转移,有特殊情况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的规定为外派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操作;如外派员工是非上海户籍人员,可参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办理保险;或者参照《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外派员工属于法定劳务人员,则甲方可依法免于承担外派员工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或法定征缴费用。 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如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须依据上海市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相应地调整收费标准,在甲方确认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迟延告知或甲方迟延答复而造成相关责任,由迟延方承担。 第六条 费用结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其派遣员工的,不足一月,甲方应按一月支付该人的管理费。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员工的人数、身份、工作起讫时间、缴费基数、劳动报酬、约定的管理费等内容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员工签约通知书》中确定的数据或金额与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标准不符,则依法执行。 甲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前12日将外派员工的考勤考核结果交乙方。乙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提前10日将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确认乙方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后,甲方应按照《用人单位签约情况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间节点向乙方提供人员异动清单,并须于每月 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总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双方约定: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按以下 项的办法发放。 A、甲方经乙方同意,直接向员工合法、按时地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法定福利中员工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支付给乙方;员工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 B、在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员工劳动报酬在内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由乙方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乙方应于每月 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员工发放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对甲方直接发放费用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如外派员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区工作,因跨省市发放劳动报酬而产生的银行或邮政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指定的收费帐户如下: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派遣员工的退回 7、1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还给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还给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用于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如产生医疗补助费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用。 1)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规定退回,在派遣期满时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派遣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4 派遣期限内,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该员工的,乙方可以与该员工协商变更用工单位,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乙方继续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该费用由甲方承担,每月随管理费由甲方一并支付给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员工仍然无工作的,乙方应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赔偿或补偿约定 派遣工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或外派员工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如外派员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病、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的,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全额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外派员工或者法定继承人;如因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或判决应给予外派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甲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的结果承担该赔偿或补偿费用及其他因争议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等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第九条 本协议期限、续约、解除及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与乙方建立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终止日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中劳动或劳务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三)派遣工作期间,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核政策,损害乙方利益的; 3、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工作条件、卫生环境恶劣,严重危害外派员工身体健康的; (四)如乙方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严重损害甲方或外派员工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五)除本条(三)、(四)项的情况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按通知当月的管理费标准向对方赔偿。提出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员工劳动或劳务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 (2)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 (3)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 (4)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 (5)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 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 协调原则 本协议期内,若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并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如与外派员工发生争议,应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员工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员工可按规定在上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上述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最终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因自然终止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 《用人单位签约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盖章确认。若甲方无法定理由而未按时间节点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业务经办人: 签定地址: 劳务派遣合同7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8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9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xxx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 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岗位安排 合同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内,受甲方 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员和甲方3名内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护巡逻工作。安保人员实行部 定时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时保持1名保安人员,22:00次日凌晨7:00时保持2名安保人员在岗执勤。 二、劳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安保劳务费 元/人/月(含乙方代发的安保人员工资、社会劳动保险、考核工资、等级工资、管理费、)安保劳务费半年共计人民币:肆万五千一百贰拾元整,在 乙方进驻后,有甲方一次性预付给乙方。安保劳务费包含以下费用: 1、 安保人员工资含基础、考核、等级、工龄、超时工资等工资。 2、 社会保险金含养老、医疗、工伤等工资 3、 管理费含税金、培训费、服装费,劳动合同解除备付金等其他办公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指派人员对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 权要求调换不适应在甲方的安保人员。 2、 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3、 负责处理安排安保人员在 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的争议,与乙方共同处 理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的争议。 4、 免费提供当班安保人员工作餐和 必要的 执勤用品(如手电筒、笔、雨 具及各类登记簿)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加强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及督查,及时处理违纪安保人员和调换 不适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员,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2、 3、 对服务范围的 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本合同约定的安保职责以外的工作,有权拒绝非甲方指定负责人的直接 指挥。 4、 遇安保人员学习培训或重大活动时,可提前与甲方联系,甲方应予支持, 但乙方应保证人员在岗执勤 5、 与安保人员建立合理的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安保人员工资,提供执勤所 需的制式服装。 五、 乙方安保 人员的职责 遵守甲方门卫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中门卫服务的相关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保服务要求。 1、 对出入人员实行严格验证,并依据甲方相关的 制度严格询问、联系、登 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 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载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核查,严禁 物资流失;禁止私自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 3、 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责任区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 4、 加强夜间的巡逻检查,做好盗窃、火灾的防范工作,在岗期间保证每90 分钟巡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与甲方内保共同做好服务区域内的 安全。 5、 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 上岗执勤文明礼貌,着装规范统一。甲方员工上下班前后15分钟保持单 人立岗,重大活动时,需立双岗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 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若遇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变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签的相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许的情形外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合理可预期的损失。 2、 如甲方拖欠劳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8000元。 3、 安保人员书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隐患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财务人员不遵守财经纪律,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附则: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10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日协商办理续延或者终止手续。 二、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被派遣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被派遣劳动者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11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劳务派遣合同12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乙方: 地址: 因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员工,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责任,在互信、互利、平等的前提下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 名,乙方可分批输送,男女比例无。年龄:16-45周岁,初中文化,普通话交流,具有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1. 不能有怪异头发,男工头发不可过长,不可遮耳。头发不可染有艳丽颜色 2. 不可有纹身,男工不可带耳环 3. 四肢不残缺,手脚灵活 4. 男工确认手指发黄不可(嗜好抽烟,不能保证上班时间离岗要求) 5. 身体健康,不能带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用工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协议期间内,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离职员工工资与在职员工工资同时发放;服务期间内,自离员工可享受服务期间的待遇,若甲方因生产需要补充人员,乙方在其员工离职后应按要求三天内必须补充人员至甲方保证生产;自离或辞职员工需退回公司配发的工衣、厂证等劳保用品,不退还者按甲方成本价在支付给乙方的总工资中扣除。未做满8小时离职不结算工资。 三、乙方员工工资按照 元/小时计算。每月保底工时 小时(遇法定节假日需放假除外),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工时不足 小时的(如请假、旷工等), 四、当月员工及乙方管理人员工资于次月 日前发放,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有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每日按拖欠部分的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拖欠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五、乙方派 1 名工作人员到甲方工厂协助甲方管理员工,其食宿由甲方按本厂的职员食宿标准免费提供,每月工资: 元/人。 (40人以上配1名管理人员,100人以上配2名管理人员,以此类推,甲方以乙方月底实际在职人数为准,发放相对应管理人员工资) 六、用工协议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需要终止合同,均可提前30天通知对方,不属违约行为。 七、在本协议约定用工期限内,乙方应保证其员工遵守甲方相同工作的所有规章以及法律、法规。乙方不得私自召回员工或指示员工拒绝为甲方服务,不得发生批量员工拒绝服务或离职事件,如有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需与派遣的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并购买相关的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由甲方负责雇主责任险。 九、如果乙方员工能够在生产的产量、质量、数量上取得稳定的达标表现,平时工作表现良好,甲方可与乙方协商,续签合同,延长本次委托用工协议期限。 十、费用结算方式 按工时结算:甲乙双方需在次月的 号之前核算完成上月乙方输送给甲方员工的所有工时。乙方输送给甲方的员工,甲方按有效工时,按每小时 元支付给乙方,乙方派遣员工到达甲方入职满30天后,甲方按在职实际人数一次性支付乙方车补 100 元/人,支付方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 十一、甲方和乙方对本协议内容都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关内容,如有违反,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双方应诚实遵守本协议,甲方和乙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如有违反,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如甲乙双方发生协议纠纷,可申请诉讼,归属地:惠州。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13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XX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员(名单附后)共计_______名;以实际派遣人员数量为准。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年,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导致初始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不满____年,由甲方给予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与其他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员工,须以劳务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XX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签订当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规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约定时间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6.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8.在新三险实施时,乙方按合同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若甲乙双方在缴费发生争议时作为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 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XX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与派遣人员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条中规定以外的将派遣人员退还乙方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十二、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合同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担用工期内的经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需要乙方提供相应证据的,乙方应提供证据。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劳务人员在合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其支付报酬。 2.乙方应以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支付给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管理费通过银行等方式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1日至24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 2.本市城保及镇保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及支付社保员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实际社保缴费基数的1.6%缴纳,由乙方代缴。 3.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甲方付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凭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劳务发票。劳务人员入职后满 日即产生管理费用,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六、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5.若乙方有员工离职未提前通知时,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对该员工作相应的处罚,乙方应及时补充甲方空缺岗位上的劳务人员。 十七、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一方违反约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则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该数额为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的月平均管理费用)的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XX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XX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员工合同签订时,身份真伪、签字真伪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伪的审核,由乙方负责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名单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人员明细附件为准)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1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15劳务用工单位(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__年__月___日起派遣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产需要(用工需求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劳务人员的数量和提供劳务的期限由甲方确定。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甲方负责组织招录,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到__年____月日终止。 第四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劳务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由甲方负责。甲方于每月__日将上月的派造人员考勤汇总表及工资金额发给乙方,并通知乙方开具合法的劳务费收据或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税务收据后的__日之内以支票或电子汇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 1、派遣人员的报酬(甲方确定乙方派遣员工的工资每月__元,其他补贴每月__元,甲方根据派遣人员的每月出勤情况计算并支付。 2、派遣服务管理费用。 3、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本市的最低标准计算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由乙方从其工资中代扣,单位缴纳部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代缴。) 4、派遣员工工伤、病假医疗期内的基本生活费。 5、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三)管理费用的标准: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管理费。(四)乙方应于每__日发放上月___日至上月___日的人员报酬,派遣人员的银行卡、工资条由乙方负责办理、发放。(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个税由乙方代扣)。 乙方确保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乙方与劳务工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劳务工支付工资,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 (一)根据需要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根据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对劳务人员进行面试、培训、试用、不合格的有权退回乙方。 (三)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于7日后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1、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4、工作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 3、派遣期未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的7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甲方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五)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身份审核,证件不齐全的劳务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的工作现场。 (七)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八)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 (九)对乙方不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乙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工作期限。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务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应积极进行救治,并承担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救治费;需住院治疗的,应垫付住院治疗押金和按规定标准支付该劳务人员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奖金及涉及治疗的相关费用。上述医疗费用仅是甲方垫付的,因此,取得工伤保险费后应归甲方所有。劳务人员发生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相关法规执行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确保派遣劳务人员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 (二)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五)按照甲方标准及时转付派谴员工的工作及福利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实际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 (三)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出现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标准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以此类推。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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