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的承诺书 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为了推进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一、向学校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 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三、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四、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休学、停学等原因暂时离开学校,及时通知银行。 五、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贷款逾期一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承诺人: 学 校: 学 号: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