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伙经营协议书 |
范文 | 合伙经营协议书模板锦集五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餐馆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餐馆名称:西藏味道。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凯里市小高山博园山庄内。 (一)餐馆经营面积 平方米,含厨房、餐厅、空地; (二)停车场、厕所与博园山庄公用。 (三)合伙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餐饮业、小商品、土特产及烟酒零售。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杰圣,性别:男,出生日期:1968年1月20 日,住址:凯里市金井路5组4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22601196801201217。 姓名:易大勇,男,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时限 (一)合伙人杨杰圣用以上场所、房屋、现有炊具、餐桌椅等不动产和实物作为股份。 (二)合伙人易大勇以货币资金注资和食材(藏香猪)供应形式入股: 1、出资人民币万元,该出资作为餐具和部分用具的购置以及餐馆经营流动资金。 2、藏香猪供应价格:毛猪25元/斤,净白条(不含内杂):40元/斤,笼水白条(含内杂): 元/斤。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双方签字生效后3天内,合伙人现场盘点实物、交接场地、注资到位。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合伙餐馆盈余提取10%的发展基金后,按杨杰圣占50%、易大勇占50%的比例分配。发展基金主要用于餐馆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提取达到一定数额,也可进行二次分配。 (二)杨杰圣用盈余分配所得的60%返还易大勇的实际投资额,返完为止。 (三)债务承担:合伙餐馆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餐馆事务执行 (一)本协议所载明的合伙人均可对 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餐馆日常管理,由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1、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2、日常事务管理; 3、支付合伙餐馆债务; 4、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5、了解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以不动产入股的一方与其内部股东处分合伙餐馆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餐馆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餐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以合伙餐馆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餐馆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7、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 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合伙餐馆歇业。 (四)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餐馆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合伙协商表决。 七、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餐馆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终止的事由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餐馆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 4、合伙餐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1、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2、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3、餐馆不动产归杨杰圣所有,其他实物资产按照原始清单归属各自合伙人所有,也可协商折价转让给另一方; 4、若经营期内经营场所被政府规划征用,除不动产的补偿金资金归属杨杰圣一方外,其它流动资产补偿和营业损失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返还易大勇投资余额、弥补经营亏损后,按杨杰圣 %,易大勇%分配;若征用之前易大勇投资额已返还完毕,则直接按此比例双方分配补偿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餐馆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凯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望谟县金桃家电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经营一家家电,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乙、丙双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三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 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 _____ 1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合伙各方: 甲方: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丙方:xxx,身份证号码: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三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丙三方在位于镇11村4组共同出资开办一砂石场,共同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项目清算之日或三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本协议签署之前交齐并已投入到合伙项目中。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合伙事项的决策 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关合伙事项的决策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 商一致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丙三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承担。 3、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因经营砂石场尚有如下合伙债务未清偿:1、尚欠xxx青苗、果树赔偿款13000元未支付;2、开办砂石场前期使用挖机、装机、双桥车等机械,尚有元机械费用未支付。 六、现场连砂的销售 现场连砂销售价格确定为xx元/车(车箱长度不超过5.6米,车厢高度为1.2米加0.3米围板)。 连砂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 七、销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xxx(身份证号码: )负责保管砂石场的销售款项,每收足销售款xx万元分配一次。 本协议第五条所述债务及其他合伙债务未清偿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销售款项,所收销售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八、特别约定 1、由于合伙项目以外的原因,现场有一淘金船,任何人不得同意该船在我方现有场地内淘取各种砂料(包括我方撤场后),如要淘取需给我方支付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 2、经丙方申请,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因合伙项目以外原因使用砂石场现场道路,但丙方应额外承担一定费用,同时,还应负责道路旁 泄洪沟涵管的安埋,确保道路畅通。 3、生产队现有一水泥路,前期建砂石场被损,我方撤场后应予以修复。由于丙方和船方因合伙项目以外原因也需使用该路,因此,丙方和船方应与我方共同承担该路的修复义务,费用分担届时协商。 4、合伙事项完成后,合伙财产一律变现处置,不得租借。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二0xx年xx月xx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人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证,并注册为企业法人。 二、投资期限:共同投资人合伙为长期经营。 三、共同投资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资经营 地址: 。前期预投资 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四、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企业内所有财产为共同投资人共有。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一、合伙期间,共同投资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联。 三、 合伙共同投资人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四、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企业承担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六、盈余结算,企业内盈余每 (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XX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二、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四、负责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六、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企业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七、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指定财务负责人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资人确认后签字入账。 八、经营中,对未经共同投资人管理人员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壹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一、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二、共同投资人在。合伙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三、、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 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四、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五、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责任事项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中,共同投资人出资购买的车辆(如XX车,现挂XXX名下),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风险责任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签约方讨论)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四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共同投资人(签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资人(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丁方签字):_____ 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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