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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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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1

为科学、规范、安全使用空调,减少浪费,降低损失,养成良好的节约能源、高效使用空调的习惯,提高节约环保意识,结合相关国家规定和地区季节气温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一、每年夏季和冬季来临之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对校内需要除尘、检修的空调进行维护,确保空调的'安全运行。如遇空调使用障碍时请及时向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报修,切勿自行动手。

二、为贯彻勤俭节约、节能减排、科学合理使用空调,规定如下:

1、夏季室外温度高于30摄氏度后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外温度低于6摄氏度后开启制热系统。

2、使用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5摄氏度(≥25℃),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20℃),一方面能节约用电,另一方面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造成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再有,室内外温差过大,容易感冒或引发疾病。

3、空调使用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门窗使用空调现象。

4、室内无人时禁止开空调预热或制冷,外出办事超过一小时室内无人时要关闭空调。

5、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

三、为防止使用空调出现安全问题,要求人在空调开,人走空调关。我校很多空调使用时间较长,线路已经出现老化,无人时开启空调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做好防尘处理,同时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

四、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功能场馆空调的安全科学使用负责,请各单位做好检查、记录和报修等管理工作。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专项落实检查,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五、本规定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解释。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2

一、使用空调,应注意节约。夏季一般在电风扇中档情况下仍觉不舒服的情况下,冬天在比较寒冷情况下方可开启空调,具体电源由总务处掌握。开启时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5℃;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桌面电热毯不再使用)

二、办公室较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空调,放学下班前必须关闭空调。

三、空调遥控器一般由各办公室主任保管并负责开启及关闭,也可指定一位老师负责。建议遥控器放在公共处老师都能拿得到的'地方。

四、各办公室使用空调期间,要将办公室门窗关闭,以确保空调器的使用效果。人员进出也要注意随手关门,切忌开空调时又开门或窗。

五、雷雨天气时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损坏。

六、在开着空调的情况下,办公室内不得抽烟。

七、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办公室及专用教室谁使用谁负责,各办公室主任和行政值班教师负责督促检查。

八、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有异常速报知总务处。

九、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器、遥控器损坏或丢失,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其责任人承担和赔偿。

十、每学期结束时,各办公室主任将遥控器上交总务处统一保管,待新学期开学时由总务处统一发放。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3

学校为改善教师的办公条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为教师办公室安装了空调机,供教师们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使用;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学校对空调器的开启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空调的启用

1、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室内温度高于30℃,低于7℃时,空调机方可开启。

2、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的使用;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承担相应责任。

3、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温度设置要适中:空调开启后,请自动关闭门窗,夏天温度设置不要低于25℃,冬天不要高于22℃,避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

4、在规定的空调开启温度以外,不准使用空调;随意开启空调者,学校将采取有关措施或进行处理。

二、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使用空调器时提倡“上班后晚开机半小时,下班前早关机半小时”,在天气凉爽时尽量采取开窗通风不使用空调。

2、做到人走机关:办公室的空调,在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一定要关闭空调器,杜绝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制冷设备长时间运转。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3、办公室的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办公室负责人;计算机教室、会议室、公用教室等的空调,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责任管理。

4、由于空调的使用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空调遥控器要妥善保管,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5、当空调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总务处报修,由总务处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检修。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若是质量原因,则由学校及时联系空调维修部上门维修。

6、学校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载。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并采取一定措施。

此规定于第四届第一次教代会通过后正式执行。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箭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箭处分;

(四)违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5

为切实加强学校空调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空调使用的合理性,增强使用学校空调的规范意识,创建节约型校园,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特对学校空调使用作如下规定:

1、实行专人负责。各场所空调管理负责人具体明确如下:教师办公室确定一人负责;行政办公室为所在人员;行政楼会客室、会议室、报告厅为活动主持人;微机教室为上课教师;教室为各班主任和上课教师;学生宿舍为当值宿管员;传达室为当值保安。

2、温度控制规定。按本市发布的当天天气报告和具体通知,夏季室外气温在摄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气温在摄氏2℃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空调使用时温度设置的规定:制冷最低不低于26℃,制热最高不高于20℃。教室空调和特定场所的空调使用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由学校政教处具体安排通知。

3、节约安全用电。办公室和教室无人时应及时关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与负责人共同承担。

4、遥控器领用保管。空调遥控器由负责人领用保管,当负责人搬离本办公室时,应及时办理空调遥控器移交手续。长期不使用空调时,应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5、做好空调维护。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请专人维修。总务处应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6、加强巡视检查。总务处和值周值日教师加强巡视,如发现违规使用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汇报。违空调温度控制规定的.、无人情况下空调未关的等情况,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影响其学期考核。本条规定适用于学校其它所有用电设备的日常管理。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6

为给本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学校于20xx年暑假期间投入量资金,在每个教室安装了立式功率空调,供师生们夏季防暑降温使用。为合理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特制定空调的管理与使用规定,本规定从20xx年秋期起执行。

一、使用条件

我校采用空调与风扇兼用的`办法度过夏季,根据天气情况,最高气温超过30℃时,根据学校安排统一打开空调电源,由班级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5℃。

2、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班电教员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空调的`使用和管理。空调遥控器由电教员负责,遥控器不得丢失、损坏、否则,将按原价赔偿。空调使用期结束时,遥控器要及时交到后勤处,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班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课间、午休时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第一节上课前、课间、午休、课外活动期间各班必须将空调关闭,遇有不在教室上课的情况,也必须将空调关闭。晚自习结束后,各班应确保将空调关闭。

5、后勤处负责空调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及空调维修工作。各楼层管理员负责送电和断电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空调、调高或降低空调温度,要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处报告。

6、空调使用时间及温度设置:按照国家有关办公及公共场所空调使用的有关规定,夏季气温超过30°C以上方由学校统一安排可使用空调,教室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5°C,以防止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影响身体健康。具体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习:18:3021:50(高三可延迟到22:20),若遇特殊情况另外申请。

三、违规情况处理

学校对各班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班级量化考核,白天课间或上其他课离开教室时没有关机的,扣5分/次;中午放学时人走未关机,扣10分/次;晚自习结束后人走未关机的,扣20分/次。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7

为了延长空调使用年限,合理使用好空调,提高空调的利用率、节约能源,确保安全,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请全体同学及相关责任人遵照执行。

一、空调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拆卸、移动、触摸和随意调整空调,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树立爱护空调人人有责的意识。

二、所有教室空调采用统一送电,按班级实际用电量向学生征收电费,然后上交学校的方式管理,具体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根据气温负责配电箱的开关。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机体或线路有异常现象迅速向学校汇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不触摸空调主机和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

三、空调使用不能随意开关,各班班主任负责开关机,关机时还要把空气开关关掉。空调开机运行后不得再频繁开关机,防止损坏压缩机。

四、空调温度夏天应设定为26℃以上,冬天应设定为18℃以下。设定温度与房间现有温度差过大空调的效能反而降低并会大幅增加能耗。而且如果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大,会容易感冒,影响身体健康。

五、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有阳光时应拉上南侧窗帘;坚决杜绝开门、开窗使用空调。体育课、课间操及其它教室无人情况下,务必关闭空调。当天气暖和时,班主任也可灵活掌握空调的开关,注意节约用电。

六、不准在空调上放任何物品,不准在空调面板上乱贴乱画。

七、为不影响空调的使用效率和寿命,各班级在打扫卫生时最好拖地,扫地前必须先洒水,建议用湿抹布擦拭黑板,防止灰尘堵塞空调过滤网,并确保每月清洗过滤网一次。

八、各班级要切实爱护空调设备,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总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某班级违规使用空调,将通报批评;如发现空调被恶意损坏,将追究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经济处罚和记过处分。

九、各班应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学校交该班所消耗的电费。

十、本制度自20xx年12月5日起执行。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8

1、目的

规范空调系统及机房管理工作,明确给排水管理工作内容。

2、适用范围

适用于yk大厦空调系统及机房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运行班值班人员负责空调系统及机房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严格按运行、调控、检查和维修养护等规程操作,保障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4.2严格按设备启动、关闭时间操作,每日定时巡视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抢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3空调机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中央监控室保管,未经许可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4.4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4.5空调机运行时,值班人员应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处理,并做好记录。

4.6严格按保养规定对空调系统进行保养、维修工作。

4.7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工作,保证设备表面无灰尘,运转良好。

4.8定期清洗系统的过滤网和过滤器,保证送风管道和水管道的通畅。

4.9每周对主机和机房进行一次清洁,并做好设备房的清洁工作。

4.10每年对主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确保机组的`良好运行。

4.11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日常的巡视检查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定期的检修保养记录在相应的检修保养记录表中。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设备(设施)巡视记录》

5.2《风机保养记录表》

5.3《空调系统运行记录》

5.4《冷却塔保养记录》

5.5《风机盘管维修保养检修记录》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9

为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学生宿舍安全、有序、规范安装使用空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体原则

学校提倡低碳、环保、节约理念。学生安装使用空调采取自愿原则,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第二条安装模式

在宿舍成员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在宿舍内安装使用空调,同时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1、租赁使用:学校公开招标确定空调租赁服务商,学生与租赁服务商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2、自购使用:学校允许学生按照《e大学学生宿舍自购空调安装管理规定》要求自行购买安装空调。

第三条租赁安装

1、宿舍所有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后,选择租赁服务商提供的两种租赁方案之一,在空调租赁服务网络平台上办理租赁使用手续。

2、租赁期限以学年为单位。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协议期满后双方按协议约定办理退租手续。因学校组织校区搬迁或校区内调整搬迁的,可以办理续租变更手续,享受租赁服务商提供的续租待遇;租赁期内如因特殊情况须中途退租,双方按协议约定办理退租手续。

3、租赁服务商在各校区设立服务点和服务电话,按照协议规定为学生提供空调安装、移机、维修、清洁等相关服务。

4、在租赁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学生与租赁服务商应按租赁协议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e大学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各校区物业服务部反映,由物业管理中心会同学工部门及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处理。

第四条自购安装

按照《xx大学学生宿舍自购空调安装管理规定》要求,宿舍所有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填写《e大学学生宿舍自购空调安装申请表》,并签署《e大学学生宿舍自购空调安装使用安全承诺书》(到所住楼栋值班室领取),到各校区物业服务部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新生空调预装

根据新生租赁使用空调的意见反馈,租赁服务商对宿舍进行空调预安装。新生报到后如需租赁使用空调,应在一周内办理空调租赁手续,交纳相关费用。逾期未办理租赁手续,视为不需租赁,由服务商负责拆除。

第六条其他事项

1、学生宿舍内部因空调使用产生的`问题由全体成员友好协商解决。

2、租赁空调所有权归空调租赁服务商,学生不得将空调私自变卖、转租、移装、拆除,或请非租赁服务商指定的专业人员拆修,否则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3、不论租赁使用还是自购使用的空调,空调租赁商或学生在进行拆移机时,均须先报告所在校区的物业服务部。为保证学生宿舍内外墙体的完整和美观,所有空调在拆除时,不得损坏墙体,如拆除过程中造成墙体损坏,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 10

为正确、安全、合理使用空调设备,达到既调节室内温度又节约用电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教室及宿舍空调的管理和使用,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室、宿舍空调的管理和使用,室长负责本寝室空调的`管理和使用。

2、学生入学后,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集中将班级教室空调押金(按人数收取, 10元/人)、宿舍空调遥控器押金(100元/个)和缴费卡押金(20元/张)收齐后交校区后勤服务公司,换取宿舍空调遥控器和缴费卡。每学年结束前,退回遥控器和缴费卡,取回押金。遥控器、缴费卡如有损坏、丢失,押金不退。

3、空调使用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先购电,后使用。可通过与寝室专用电表对应的缴费卡进行充值。缴费卡退回时,剩余电费由财务部门退还给学生。

4、空调温度调控应适可而止,建议以25℃~28℃为宜。为保证制冷(制热)效果,空调运行时,应关闭门窗。人离开寝室时,空调要及时关闭。

5、空调的开启与关闭要使用遥控器,严禁手动开、关机。各寝室要妥善保管好遥控器,长时间不使用,要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6、全体学生离开教室,空调应及时关闭,后勤服务公司将加强检查,如发现空调未及时关闭,第一次将提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将切断电源。

7、宿舍空调使用专用电源,不得插接其他电器或扯临时电源;不准在空调器上挂衣服,搭毛巾。校区后勤公司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现象,将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8、不得私自打开空调机壳或拆卸机件。因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9、空调维修由校区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宿管员反映,由宿管员通知后勤公司组织维修。

注:各宿舍室长负责检查本室空调的电费使用情况,每张卡将设定一定金额的电费余量。若卡上余额低于设定余量时,将自动断电一次,提醒同学们提前充值,以免给你的生活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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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6:50:25